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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費如何分攤 租屋前問清楚
更新日期:2007/09/18 10:12 記者:【陳至中/台北報導】
大專院校陸續開學,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提醒大專新鮮人,租屋前先參考內政部《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》簽約注意事項。例如,電腦網路費如何分攤?最好跟房東要「家俱提供清單」等,以免產生糾紛。

消保會提醒,大專新鮮人租屋一定要到現場看屋。看屋重點,先檢視屋內牆壁、樑柱、天花板等結構體是否有龜裂、漏水問題,關係消防安全的逃生通道與防火巷是否通暢;女學生應重視門禁安全問題。近年常發生學生與房東產生糾紛問題,消保會提醒學生,關租屋簽約前應向房東確認3大事項:

第1,「租賃附屬設備及費用分攤」問題,電腦網路線及各種附加設備是否會額外加價?費用如何分擔?要詢問清楚。各項傢俱及相關設備是否有瑕疵,應約定房東提供傢具清單、租屋檢查表、修繕義務通知等書表,並在契約中寫清楚,以免日後因認知差距衍生糾紛。

第2:簽約金如何返還?消保官說,依《土地法》第99條規定,學生確定租屋後,須付給房東的擔保金以不超過2個月租金總額為宜;超過部分,房客可用來抵付房租。

第3:學生使用房屋有何限制。消保官說,依《民法》第443條第1項規定,房東如果先和學生(房客)約定,學生就不能再將房屋轉租他人,若要當二房東,一定要確認原屋主是否限制房屋再分租,避免損及日後承租權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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